通城县财政局:
着力推进履职尽责管理全覆盖
通城县财政局切实将履职尽责管理延伸到基层单位和干部个人,做到层层履责、人人履责、事事履责。一是科学设定履职尽责项目。强化“一岗双责”。成立履职尽责考评领导小组,出台管理办法,将“一把手”履职项目与本单位领导班子履职项目及“一岗双责”等全面融合,将其他班子成员履职项目与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点的履职项目挂钩,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项目分类实施。对“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保障改善民本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精细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等综合性重点工作进行梳理细化,划定职责,逐项分解,责任落地,促进履职尽责工作项目与财政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机关股(室)履职项目主要以承接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为主,“量体裁衣”突出工作质量;基层财政所履职项目主要以规范乡镇及村(社区)财政管理,“因地制宜”突出工作实效。指标减负量化。对常规性、一般性、可考性不强、全年无扣分、设置过于模糊或难以量化的履职项目一律取消,共删除履职项目14个,保留的29个履职项目进度效果都可量化,形成导向明确、结构清晰的履职尽责项目架构。2017年,设定基层财政所履职项目14项,同比减少6项;股室履职项目15项,同比减少8项。二是加强履职尽责日常监管。清单监管到户到人。制作“闹钟式”的“责任清单”,包括“工作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形成“工作项目清单→明晰问题清单→把控整改清单”的工作链条,实施“提出问题→分派问题→解决问题”的问题倒逼管理闭环,实现干部个人自我提醒、自我监督、自我改进、自我提升的良性循环。台账监管全程纪实。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镇街财务远程监控、村居会计镇街代理”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记实,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动态化、痕迹化管理,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及时开出“药方”,念好“紧箍咒”。今年,依托履职尽责工作记实台账,累计印发履职尽责工作通报5次,涉及9人。平台监管分段分时。借助局域内网平台和一楼大厅显示屏,对履职尽责工作完成情况做到每月一比对,每季一检查,将部门和个人的“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在内网公布。结合考核反馈信息找准“病根”,采取“部门个人自查+履职讲评+领导点评”的方式,直指问题要害,为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制定整改时间表和工作“路线图”,切断问题梗阻。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累计公开各项财政政策、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189条,公开采购信息59条,节约采购资金3412万元。三是强化履职尽责考核结果运用。研究制定《履职尽责考核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将履职尽责考核结果与干部选用、评先评优、奖金发放和培训疗养等紧密挂钩,不搞“轮流坐庄”,真正发挥履职尽责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与评先评优挂钩。依据2016年履职尽责考核结果,对考核靠前的单位直接推荐为市局“先进集体”,适当增加考核排位前2名单位“先进工作者”名额,相应减少考核排位后2名单位“先进工作者”名额,直接取消考核排位后2名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与奖金分配挂钩。个人绩效奖金分配采取“单位绩效、个人绩效、日常履职考核、领导评议、工作创新”“五位一体”考核机制,按当年绩效基数进行换算,合理拉开3个以上档次,奖金分配压缩比超过0.3倍。与干部选任挂钩。2016年以来,根据履职尽责考核结果,先后推荐提拔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提拔5名中层干部,2名参加工作不到3年的同志被推上中层副职岗位,2名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市财政局交流学习。
崇阳县工商局:
“六定六评”规范履职尽责管理
崇阳县工商局全面推行“六定六评”,规范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在全局营造了“有为有位、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突出“六定”:围绕六大模块,分别确定与模块对应的履职尽责的考核内容。一是围绕年度目标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强化担当作为争创一流业绩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制订《崇阳县工商局2017年履职尽责工作方案》,确定了履职尽责目标和方向。二是围绕阶段事务定项目清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制订《崇阳县工商局2017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落实“月、季、半年、全年”履职尽责规划“路线图”和“时间表”,分解责任事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严格跑表计时,到点验收。三是围绕临时工作定交办通知。对投诉举报信访事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复议诉讼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履职尽责临时交办工作通知》,书面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具体承办,实行专项履职。四是围绕督促检查定督办管理。局机关成立督察小组,根据年度工作方案、细化项目清单、具体工作目标、临时交办通知、岗位工作职责对履职尽责事项办理情况、完成进度、落实结果进行检查督办,按季度形成《履职尽责督察通报》,上半年已印发2期。五是围绕痕迹管理定记实日志。29名中层以上干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崇阳县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围绕学习教育、三抓一优、重要工作、创新发展、常规事务等方面,分类记载个人履职尽责的具体事项,解决了干部在履职尽责管理中工作谋划无记载、具体办理无记录、完成落实无印证的问题。六是围绕失职渎职定责任追究。被局机关督察认定为履职尽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局纪检组依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进行问责;被县纪委(监察局)或县政府督查室通报的,由局纪检组按要求对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组织“六评”:突出六个环节,全面考评干部履职尽责事项,着力日常、注重经常。一是领导查阅审签评。根据工作事项,从谋划部署、具体安排、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实绩、月评季结等方面,实行干部工作日志三级审签,主职干部日志送分管县领导审签,班子成员由单位主职审签,科(股)室负责人由分管副局长审签,提出评签分值和具体意见。二是季度专项督察评。督察小组按照《季度专项督察计划》,启动督察,检查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履职尽责事项的落实情况和进展进度,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通报季度履职尽责具体情况。三是半年检查公示评。组织督察、监察、人事、党办等部门,对直属机构、机关股室、工商所开展基层支部党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成履职具体指标等工作进行半年检查评分,并公示检查结果。四是个人年度述职评。班子成员及直属机构、机关股室和基层工商所负责人对履职尽责事项进行梳理,撰写《个人履职尽责述职报告》,总结工作成绩,查找问题短板,进行自我评价。同时,召开履职尽责述职述责大会,对责任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现场评价。五是量化考核定档评。按照干部日志审签评分占10%、季度专项督察评分占10%、半年检查评分占20%、个人年度述职评分占10%、全年综合检查评分占50%的比例进行量化评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分至90分的为“合格”等次、70分至8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年度履职尽责考评结果以《履职尽责督察通报》的形式在全系统公开。六是结果运用挂钩评。履职尽责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年度评优双挂钩。履职尽责定为优秀等次的,直接进入当年度“优秀公务员”候选人选;符合职位提拔条件的,党组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