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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时间:2020-10-23

    予以公开                                                             B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9号建议的答复

陈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思路 开拓进取 全面推进人才兴市战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建议为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快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具有参考借鉴意义。收到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9号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当前人才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研究。同时,根据相关部门职能,征求了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不断健全政策体系,出“实招”引人才

一是以最优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聚焦“高精尖缺”创新创业人才,立足推进智能机电、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南鄂英才计划”,突出科技研发、企业高管、创业精英、专业能手等领域,重点引进精英人才,以精英引领全民创新创业。2017年以来,我市评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共36名,其中A类5人、B类17人、C类12人、D类2人,财政落实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引进落户领军人才团队2支。二是以产业政策吸引急需人才。围绕做大做优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指导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以“南鄂英才计划”为统领,覆盖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各领域的“南鄂英才+”计划,建立功能齐全、专业性强、体例完备的人才政策体系,引进和培养各领域各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三是以普惠政策吸引大学生人才。出台并实施《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力争用5年时间,引进10万名以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为主体的各类人才来咸就业创业、安居乐业。当前,我市分阶段制定引进目标任务,每年计划引进2万名各类人才,将任务细分至各县市区每年引进3000名各类人才。同时,督导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大学生引进计划”配套实施细则,切实为各类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就业创业、贷款融资、发展环境等方面提供保障。

    二、不断创新招才路径,以多渠道招人才

一是开展项目招才。针对我市重点产业、行业人才紧缺需求,连续九年开展“招硕引博”工作,面向国内外高校为我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紧缺专业人才409人;连续三年开展“党政干部储备人才”,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引进高素质人才60人。抢抓“双回双创”计划(引导鼓励大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省定试点城市契机,通过亲情联络、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和优化环境等方式,引导5700余名在外人才回乡创业,引进回归企业128家。二是开展活动招才。连续举办了三届“南鄂杯”全球高创赛,现场签订落户或达成合作意向协议68个。连续三年开展北京、天津、上海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邀请中国科学院陈润生、褚君浩,中国工程院彭永臻、叶声华等6名院士和100余名专家,深入我市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业技术咨询和科研合作,解决技术难题286个,签订合作协议12个,达成长期合作意向32项三是开展站点招才。依托咸宁商会等社会组织,在上海、天津、重庆、北京、厦门、广东等一线城市建立人才工作联络站6个;同12个海外国家23个城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在加拿大、俄罗斯、波兰、以色列等国家地区建立驻外人才工作联络站,进行内外联动,拓宽引才渠道,扩大引才辐射面。目前,共引进60余名海内外领军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四是开展高校招才。加强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双一流”高校交流合作,签订人才引进、校地合作协议,引进17名高层次人才来咸任(挂)职,100多名硕博士来咸社会实践,先后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评为“社会实践二星级基地”、“沃土计划社会实践基地”,与武汉理工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武汉理工大学咸宁研究院暨数字内容审核基地,充分利用高校人才智力资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不断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以多举措育人才

一是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制定出台《咸宁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咸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公需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实习实训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等项目,要求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同时,建立“咸宁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教育网”,积极推行在线网络学习模式;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与晋升、评聘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科学性和长效性。二是加大建设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力度。出台并实施《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加大国家、省60家免费培训平台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线上培训,引导人才自主参加在线培训,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各类技能性培训补贴8284人,各类平台共培训2.35万人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79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530人。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打通高技能人才向上发展通道,做好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目前,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已开展征集专家工作,咸宁市第六届职业能力技能大赛暨“咸宁工匠”选拔赛”处于筹备过程中,为我省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项目选拔赛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连续4年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共招生1485人,面向农村选拔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接受高等教育,为农村培养一批有文化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基层后备干部。连续两年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共招生346人,为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充实了专业力量,筑牢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施“三类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培育农产品加工业人才、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和乡村休闲农业旅游人才,通过举办“绿色田野杯”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等活动,培养选拔出一批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四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根据我市不同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需求与特点,同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社会工作职业标准,加强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加大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配备力度,在乡镇(街道)、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在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支持和培育发展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明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方式,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建立以专业知识技能和专业工作年限为依据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及晋升标准,建起、用好、育强一支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五是发挥科技人才“传帮带”作用。持续开展科技副(乡)镇长选派工作,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熟悉农村发展、农业转型、农民增收等领域的优秀专业型年轻干部到乡镇挂任科技副(乡)镇长。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从全市大中院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选派“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定向联系和服务。三年来,共派300余名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等科技人才到乡镇挂职锻炼,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发挥科技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培育科技示范户,帮助贫困户掌握实用技术,留下一批“带不走的技术能手”。

    四、不断搭建创新平台,以“活”平台用人才

一是扎实推进“4个1”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突出抓好众创空间、梦想小镇、创业示范街区、人才创新创业超市的“4个1”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着力完善服务体系,为人才构建发挥作用的平台,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目前,全市市级以上“星创天地”15个梦想小镇、人才超市、未来街区等人才创业平台55个。其中嘉鱼县官桥新材料特色小镇荣获国家第二批特色小镇,赤壁湖北康华智慧物流电商星创天地被评为国家级星创天地,通山电商产业园获第三批省级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称号,“梦香城•咸宁市人才创新超市”、咸宁高新区光谷南人才创新创业超市、通山创新创业超市及赤壁创新创业超市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超市。二是推进各类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大力统筹推进和完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医、名师、文化名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各类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打造人才发展平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2个省级技术创新平台29个市级技术创新平台27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56个(院士工作站2个、专家工作站54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4个

   五、不断完善评价机制,激励人才担当作为。

一是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根据我市实际,修订和完善以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资格条件、能力业绩、特别奖励为主的中小学教师新评价标准;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二是创新人才评价方式。严格执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新政;建立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的职称职数申报机制,推进职称改革与促进事业单位发展有机结合;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以工作业绩和职业能力考核为重点,对于少数在技术改造和革新、技艺传授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且工作业绩评定成绩优异者,采取直接认定方式三是健全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深化企业特殊人才评价机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稳步推进企业实用型人才进行特殊评审;推行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认定,实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对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四是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完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在乡镇卫生院、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以及社区医疗机构(不含挂牌的二级医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制定出台《咸宁市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中小学教师人员改革过渡,并组织正高级教师评审;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企业评价与社会认可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相协调的原则。

    六、不断优化服务保障,以“优”生态留人才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常态化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以举办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市情研修班、体检疗养、服务基层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吸纳,切实把各类优秀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二是落实“人才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颁发“人才绿卡”,提供“一卡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优化政策咨询、人才认定、职称评定、项目申报等各类服务,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服务、住房保障、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激励和支持。三是加强人才的宣传推介。统筹线上线下传播渠道,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营造爱才、聚才、重才、惜才的浓厚氛围,树立优秀人才先进典型,采取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发挥人才的传帮带作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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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杨泽宇             8126920  

   4371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2份)

  市委办公室(2份)或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