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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换届风气巡查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干部监督科 时间:2021-06-11

 202169日上午,咸宁市县乡换届风气巡查工作第一次会议暨换届风气巡查业务培训会在市委组织部召开。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及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论述,传达了省换届办风气巡查工作第一次会议精神,对我市换届风气巡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第一轮巡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对换届风气巡查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各巡查组和被巡查地方进行了工作对接。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市换届办风气监督组组长郭扬城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高度重视。开展换届风气巡查,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严肃换届纪律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又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保证;更是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震慑。巡查组一定要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维护咸宁高质量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换届风气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会议提出,要精准把握工作重点,以系统性思维做好换届风气巡查工作。换届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准确把握换届风气监督的政治性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要全面落实“十严禁”纪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严肃换届风气,把严格监督检查贯穿到换届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查找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督促各地做在前头、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加强各方组织协调,以严密的协同配合确保监督措施落实落地。要压实工作责任,市换届办、风气监督组、各巡查组、各县(市、区)加强沟通协调,巡查组内要加强分工配合,共同做好换届风气巡查工作。要严明巡查纪律,严格做到六个不得:不得擅自就巡查工作发表带有个人倾向的观点和言论,不得干预被巡查地方正常的换届人事安排,不得接受被巡查地方安排的超标准接待,不得借巡查之机谋取私利和托办私事,不得擅自泄露巡查情况,不得未经请示擅自就有关换届政策进行答复、解释。

  市换届办风气监督组成员、市换届风气巡查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县(市、区)委组织部有关分管副部长、风气监督组成员,咸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