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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奖励对象公示的公告

来源:公务员科 时间:2019-11-11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组发〔2019〕3号),经自下而上推荐、政治审查、逐级审核、征求有关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实地考察以及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了拟表彰奖励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入选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公务员和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邮编:437100,举报电话:0715-8126407,邮箱:hbxnswzzbgwyk@126.com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1日

 

 

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咸宁市1名)


   周国栋男,1967年4月出生,通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农村中队原指导员。

 

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咸宁市2个)

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

崇阳县扶贫办

 

拟记一等功公务员奖励对象(咸宁市1名)

赵克胜,男,1977年8月出生,通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拟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奖励对象(咸宁市2个)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

通城县纪委监委